南海區民辦中小學2023招生注意事項
獅山街坊注意!
2023年佛山市民辦學校
招生報名即將開始
哪些適齡兒童少年
可以報南海區的民辦學校
報名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起來看看!
↓↓
4月13日,南海區發布2023年民辦學校招生有關事項,涉及招生計劃數、招生對象、報名錄取方式等,為有需要的學生及家長提供詳細指引。
招生對象
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類別之一的,可申請報讀南海區民辦學校。
第一類:具有南海區戶籍。
第二類:持有效期內佛山市南海區居住證(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第三類:具有南海區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僅限學生本人報讀初中)。
第四類:在南海區居住的華僑及外國籍人員。
第五類:各類優待對象(詳見附件5)。
第六類:不符合以上條件,但具有在南海區工作或居住的證明,如社保、納稅、房產等(此類對象也需在市民辦招生平臺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能填報志愿,只能參加補錄)。
招生方式
按照報名對象條件,分類實行普通招生、直招、校內直升和補錄。
1.普通招生。對第一類至第四類招生對象實行普通招生。
2.直招。對符合條件的第五類優待招生對象直接錄取。
3.校內直升。對符合條件的一貫制學校中,自愿選擇入讀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學學段連續六年完整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優先進行直升錄取。其中,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設立或合并的一貫制學校,納入市民辦招生平臺招生后的小學一年級學生畢業時,才具有本校直升資格。
為確保政策有序銜接,對于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設立或變更的一貫制學校就讀,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該校學籍的學生,其畢業時具有該校直升資格。
4.補錄。對資格審核通過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報名對象,實行補錄。第六類招生對象,只能參加補錄。
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7:00。
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 項目名稱:越秀區健康友好街區周邊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設計施工總承包
- 項目編號:JG2023-1743
- 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 項目所在區域: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
- 投標登記時間:2023年4月14日 0時0分~2023年5月4日 14時30分
- 投標登記方式:網上登記
-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登記:是
- 保證金金額(萬元):10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3602.15
- 投標人資格條件: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3.1.1設計資質: 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證書須在有效期內)。 香港企業獨立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滿足本項目要求。外國或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香港企業如不單獨參加投標,也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3.1.2工程施工資質: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設計、施工資質: ①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2016)261號)等相關文件執行。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的要求設置。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延續有關政策按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②香港企業備案的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詳見鏈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確定。香港企業經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作設計方參與投標。 ③《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許函〔2020〕298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順延的通知》(穗建審批〔2020〕295號)。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即1家設計單位、1家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以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為主辦方,并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格式參考附件二)。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2.2投標人擬任本工程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必須是聯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的正式員工,以上2項人員不得兼任。 3.2.3聯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施工總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以承接施工任務的施工方(主辦方)為準;設計資質及設計負責人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3.2.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3擬派項目負責人(兼任施工負責人,下同;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主辦方提供)要求: 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兼任施工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注:①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19〕50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粵建市[2019]153號),取消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②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等相關規定要求,投標人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打印建造師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字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字或與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1)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格式見招標公告附件一)。 (3)設計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要求: ①設計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設計任務方提供)要求:擬擔任本工程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或壹級注冊建筑師或備案的業務范圍相當于壹級注冊建筑師的香港專業人士;設計負責人與施工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確定。 ②施工技術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主辦方提供): 擬擔任本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須為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③專職安全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主辦方提供):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4)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須在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及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兼任
-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要求: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兼任施工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使用企業庫數據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企業庫
- 開標時間:2023年5月4日 14時30分 - 2023年5月4日 15時30分
- 開標地點:第01開標室(天潤路333號)
-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3年4月14日 0時0分 - 2023年5月4日 14時30分
- 資審申請文件遞交時間:/
-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時間:2023年5月4日 14時15分 - 2023年5月4日 14時30分
-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地點:第01開標室(天潤路333號)
- 自助簽到日程安排:/
近日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于調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積金
支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意見稿”)
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如果意見稿正式通過
將從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意見稿指出,職工在佛山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其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具體按租金繳納證明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核定,每月提取額度不應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計入可提取額度。
同一提取年度內,職工可選擇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種方式辦理,每次提取應滿足相應的時間間隔:按年提取,每個提取年度可申報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應間隔12個月以上;按月提取,每月可申報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應間隔1個月以上。
三大調整
1.調整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計算方式
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核定。計算公式如下: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額度(四舍五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
調整后的可提取額度將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例:按照原計算公式,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額度為7524元,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為627元。
按照調整后的計算公式,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額度為10428元(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690×10%×12),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為869元。
注:上述內容僅為舉例說明,2022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額度仍按原規定執行。
2.加大對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支持力度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在月租金不超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情況下,可提取額度以實際房租支出核定;月租金超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可提取額度以月最高可提取額度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
3.提高租房提取頻次
在按年提取的基礎上增加按月提取方式,職工可根據需要選擇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間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